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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沈阳不动产登记有新变化!附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

更新时间:2022-11-12 21:43:34

  购房人通过手机App申请登记,全程“零纸质材料”,身份信息、买卖合同信息、缴税信息等全部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核实,核实验证通过后即自动审批登簿,全程仅需5分钟。通过手机办理完毕并在线缴纳登记费后,购房人可就近前往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自助打印产权证书。

  这解决了过去百姓要到分中心办事大厅现场排队填表、缴费、领证等环节多、耗时长,十分不便的问题。

  微信关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进入办事大厅主页面后,点击“个人中心”,登录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注册信息;

  返回登录页面,点击“在线申请”,进入“商品房转移登记”,点击合同号的下拉菜单,选择要办理登记的商品房合同号,选择合同号后,页面显示要办理的不动产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下一步;

  缴费成功后,买房人可到已设置自助打证机的园区或就近前往任意不动产分中心,持条形码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通过短信推送不动产权证书的电子证照,可自行下载保存。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各分中心开展了二手住宅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网上缴费及自助打证工作。

  买卖双方在办理二手住宅交易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过户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相关信息推送到水电气管理部门,

  3.缴费成功后,可就近前往任意不动产分中心,持条形码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不动产权证书。

  其中,新建商品房、解遗房屋、二手房过户、抵押注销、补换证业务均已实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

  同时,实行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过户、变更、更正、补换证等业务全城通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和App中开通了“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服务,

  网上打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经沈阳市电子证照库加盖“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电子)”,与档案查询窗口、自助查询终端设备纸版查询结果效力相同。

  金融机构、教育部门、中介机构、公证机构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直接利用该查询结果,满足查询申请人在不动产买卖、租赁、抵押贷款、子女入学、房产公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等方面的查档需求。

  问:我住在苏家屯,把沈北的房子卖给了亲戚,近期想办理过户,必须去沈北登记中心办吗?

  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展二手住宅交易全城通办服务,买卖双方可就近到任一登记分中心办理二手住宅交易过户手续,您可以到苏家屯登记大厅就近办理过户。

  问:跟我同小区的居民的不动产登记证办完了,我家房子的手续不全,应该怎么办?

  答: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本级登记大厅或各分中心登记大厅的自助查询机查询,也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在线查询房屋信息,还可以打印“不动产信息查询表”“无房证明”和“登记簿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均加盖了“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电子)”,效力与档案查询窗口、自助查询终端设备纸版查询结果相同。

  答:目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的形式与水务、电网、燃气等部门,实现了二手住宅交易与水电气联办。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可以同时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水电气过户业务。接到申请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将相关信息推送到水电气的管理部门,由相关部门同时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买房人在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水电气也一同完成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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